安东尼·凡·代克 (Anthony van Dyck 1599—1641)佛兰芒画家,1599年出生于安特卫普的一个商人家庭,母亲精于刺绣,自幼受到母亲的良好教育。
凡·代克11岁师从于凡·巴伦,少年时代就显示出非凡的艺术早熟才能。15岁时,他的美术创作就已引起社会的重视,凡·巴伦帮助他建立了自己的独立工作室,这是画坛前所未有的。但他深知自己的不足和启蒙老师的平庸,便毅然投奔鲁本斯门下,成了鲁本斯的得力助手和高足,他的才能在鲁本斯工作室得到了充分的施展,一直为鲁本斯工作到21岁,得到大师的高度赞赏。同年,他应英国查里一世国王的邀请赴伦敦,回国途中转赴意大利,在那艺术的国度里对意大利古代和文艺复兴的艺术进行了深入的考察研究和学习,他崇拜威尼斯画派的色彩和佛罗伦萨画派的造型,尤其是提香的艺术,使他终身受益。画家27岁时回到故乡安特卫普,这时的凡·代克已是可与老师鲁本斯相抗衡的知名大画家了,他已经形成独立的艺术风格。画家33岁时受聘为英国查理一世的宫廷首席画家,是第二次赴伦敦,并在那里终其一生。
《查理一世在狩猎》
凡·代克的艺术,早期接近鲁本斯,在成为英国宫廷首席画家之后,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不像鲁本斯那样粗壮奔放,他注意发展个性,他塑造的人物显得比较柔和、沉静,都有一种典雅娇弱和华丽的气质。他很注意刻画人物的面部,仔细描绘那微皱的双眉和沉静的目光,并以身体姿态和手势及服饰的巧妙安排作为补充。他对英国绘画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